关于许家伟同志任职的通知
作者: admin时间: 2020-11-2511:06:27点击量:7,387
孟津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许家伟同志任职的通知
(2020年11月23日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32次会议通过)
县人民政府: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孟津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规定,根据县人民政府县长赵莉的提请,经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32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任命:
许家伟同志为孟津县人民政府副县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