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接受周晋育同志辞去孟津县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决定
作者: admin时间: 2020-11-2511:03:05点击量:7,445
孟津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接受周晋育同志辞去
孟津县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决定
(2020年11月23日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32次会议通过)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调整有关问题的答复意见》(法工委复〔2018〕5号)的规定,根据周晋育同志的请求,经孟津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2次会议审议,决定接受周晋育同志辞去孟津县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并报县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