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号公告
作者: admin时间: 2018-01-2016:06:32点击量:2,732
孟津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公 告
(第二号)
孟津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2018年1月20日选举李齐振为孟津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八条第六款的规定,新选出的孟津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须报洛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现予公告。
孟津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主席团
2018年1月20日